2013年7月30日,海南省文昌市个体户吴剑因摊位摆放问题与相邻摊主发生了肢体冲突。因是外地人,对方是本辖区居民,民警到场后明显拉偏架且态度蛮横。没有在案发现场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对事件做基本调查取证,也未对现场被打砸损毁财物认定拍照,根本没有维护好案发现场秩序,导致吴剑的摊位及财物被二次打砸!因在大庭广众之下质疑民警的不规范执法,当事人却被城南派出所民警戴手铐强行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询问室遭到民警戴手铐刑讯逼供,殴打胁迫,手指鲜血直流却不让包扎治疗,不让吃饭,直到第二日凌晨2点半被强行拖出派出所。在期间当事人拨打110求救,在说明当时的处境后依然没有得到解救。当晚凌晨2点在派出所吴剑见到了所长陈武强,向其全面反映民警的违法乱纪不作为等情况,但问题不但没有得到任何解决反而被赶出了派出所。当日早上8点案发截至次日凌晨,在对当事人伤情没有鉴定,财产损毁责任没有认定,没有现场调查走访,没有现场勘验拍照的情况下就对其威胁给与拘留、罚款等处罚,且做了所谓的《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由于当事人在该处罚告知笔录中坚持以亲笔书写反映遭民警殴打胁迫,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问题,最终给其300元的治安处罚。
当事人于2013年8月1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三天就找到文昌市公安局长林刚当面信访,反映被城南派出所民警殴打胁迫、刑讯逼供、违法乱纪问题。此后他的摊位就不断莫名其妙的被他人多次打砸。民警在处理后面几个案件中都对当事人报警多次却不出警,即便出警了也是到现场后不做任何调查处理,甚至做出了在现场放走违法嫌疑人等让人无法容忍的违法乱纪及不作为行为。于是8月13日当事人又到文昌市公安局林刚局长办公室信访。后又到公安局纪检督查、法制室、信访办等多个部门反映情况递交材料。两次信访都有回执单。在等待两个多月得不到任何有效答复后,他又多次到文昌市主要领导那里信访。引起裴书记的重视,亲笔批示要求政法委书记符永丰调查处理。此后,他们组成了政法委、纪委、信访三部门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但和文昌市公安局一样信访超期60天后拒不答复,即便后来给了书面答复也是避重就轻,蓄意包庇,依照公安局单方面的说辞照葫芦画瓢,颠倒黑白,经不起推敲,也明确拒绝不给任何解释!
多次上访无果 无奈提起行政诉讼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就文昌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城南派出所民警的违法乱纪不作为,当事人向海南省委书记写信访件,也到海南省委门口上访,希望省领导能给予帮助或重视!但被保安在省委大门口的门卫室群殴受伤!海南省的信访局局长根本不看材料,该局长给文昌市信访局打电话,要当事人到文昌市或者公安厅解决问题。但当事人给海南省公安厅李富林厅长四次信访无回应,他提起行政复议后又十多次到海南省公安厅找海南省地方公安处及其行政复议科以及公安厅的纪检督查部门等相关部门,但都是踢皮球,没人管,都说要到公安厅的信访部门去办理!可是吴剑跑信访处十多次,历时半年公安厅出具了多个信访回执到如今都没有任何书面答复。信访处的李处长说派人下去调查了,但就是不给书面结论,说来说去还是让他找文昌市公安局解决问题。
吴剑到文昌市检察院拿着证据材料去检举控告,检察院的人说其掌握的材料只是单方面的证据,没有用,叫他去法院起诉。他要求文昌市公安局给查看关于他的五起打砸案的案卷,每每都以没有结案无权查看为由拒绝!无奈当事人要做生意,要养家糊口,一没钱,二没有在文昌认识的人,当他的摊位被无数次打砸而公安人员又为非作歹蓄意忽悠刁难而无法继续做生意的情况下,他只能被迫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年来费尽心力提起行政诉讼六十余次竟无一场胜诉
但文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要么不接受材料,要么说不归法院管,接受材料后又说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几乎绝大部分都做了不予立案的裁定!当事人在立案庭常常等几个小时都等不来一个接待的,全都躲着他。他拍下照片,找院领导反而被法警威胁抢夺手机最后报警处理,派出所做笔录后至今没有处理其受到法警威胁一事。当事人起诉的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违法案件,大多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就做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诉讼费用都判当事人承担!在法庭上,当事人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被告文昌市公安局彻头彻尾的伪造了这五起打砸治安案件的办理材料。但庭审在法官看来只是一个简单的走过场!在庭审中法官可以接电话或者直接出去打电话。陪审员可以看报纸、玩手机游戏,书记员可以不经允许就上厕所,甚至书记员是实习的学生,打字不快也根本都不懂记录重点。吴剑向法院申请的证人出庭,调取完整案卷和调取视频监控及报警记录都被拒绝。
不但文昌市人民法院是这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也没有尽到司法监督的作用,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居然全部是维持原判!即使当事人拿出许多证据,但诉讼结果在起诉之前法院和公安局就已经定调了!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防线,司法裁判如果违背了事实真相,影响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权益,更重要的是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无奈当事人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海南省公安厅及海南省地方公安处不作为。法院立案庭百般阻挠,单就立一个案,要跑立案庭近十次。立案厅让当事人提供被告海南省地方公安处的具体电话,然后告诉对方他起诉的内容,然后一直等地方公安处做出行政复议,然后传真到立案厅,立案庭工作人员给其出示传真件后苦口婆心劝说他不要起诉。吴剑多次争吵找领导据理力争后,才在提交诉状和证据的一个月后给他立案。如此这样连法院都成了被告的说客,原告还能赢这官司吗?
更为荒唐的是,海南省地方公安处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连文昌市公安局的地址都是编造的根本不存在的路名。当事人把文昌市公安局故意隐瞒的没有提交行政复议的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及其他20项证据全部提交给海南省地方公安处行政复议科科长符云。到头来,当事人吴剑提交的证据在做出的复议时被作为文昌市公安局的证据来定性。为此行政复议吴剑一开始就写了几千字的《吴剑就文昌市公安局向海南省公安厅地方公安处提交<治安处罚卷及行政强制措施卷>中证据的若干意见》以及《公安行政复议吴剑提交证据20份》。但在这些权利部门却视为一纸空文!法律变成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也变成了他们手中的玩物!
公安局立假案不办案,打官司又不赢,到检察院控告又不受理。在文昌市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省级部门各个都说越级上访谁都不管的情况下,2014年9月23日吴剑携带控告材料和证据再次到文昌市委书记裴成敏办公室当面信访,裴书记召集公检法及政法委纪委一把手开会,当面向其表态立刻成立由政法委书记牵头会同纪委、公安局、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再次全面依法从速彻查,绝不姑息、绝不护短、一定给当事人一个说法。24日吴剑向调查组提交《吴剑向文昌市联合调查组提出的调查事项》主要包括七大归类问题,其中明确核心问题是:确认文昌市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的有关当事人的五起打砸案件的案卷材料中每一个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但近2个月时间,调查组一直声称问题繁杂需谨慎处理、调查结论要领导批准才可以给他。
忍无可忍后,吴剑于11月3日在靠近省委省政府傍琼州大桥边一废弃高压线铁塔插国旗、拉条幅、放国歌向罗保敏书记求助。后海南省委秘书长孙新阳和文昌市公安局长林刚亲自到现场处置,林刚现场通过自己手机让当事人先后2次与秘书长孙新阳通电话沟通,为让其从铁塔下来。孙新阳在电话中以一个共产党员和省委秘书长的身份向其承诺,罗保铭书记在北京开会学习,信访控告诉求材料可以给他和他面谈,并且一定会向罗书记亲自回报,等罗书记回海口后一定安排当事人向罗书记当面反映问题!林刚现场向吴剑确认此人是省委秘书长,是省委常委,他的话你不相信还相信谁的话。于是出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吴剑自行从铁塔下来。结果却被白龙派出所民警直接拉到警车带至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其行政拘留十天。13日从拘留所出来后当事人到文昌市委找调查组拿第二次调查答复,调查组的结论(11月7日作出)和去年第一次调查结论一致,也就是文昌市公安局在五起打砸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情节,但调查组坚决拒绝出示并解释调查结论的依据及证据材料。后来吴剑查阅到《海南特区报》《南国都市报》《海南网》等相关媒体都以《当事民警承认打摊贩两耳光》为主加以报道。
吴剑2014年11月13日从拘留所出来拿到文昌市委调查组给他的没有任何违法事实的调查结论后,于14日(星期五),17日(星期一)18日(星期二)连续三天全天候携带控诉材料到海南省委省政府找省委秘书长孙新阳,没想到门口的传达室人员装模作样先后三天打20多次电话,没有一次接通秘书长及其秘书或其它工作人员任何人电话,也没有任何人出面解释。同时当事人被警车无数次的反复拉到省人民信访中心。
如此荒诞不经,在五起打砸案立案后,一年多来没结案一起、没抓住一个嫌疑人(尽管在案发现场当事人拍有嫌疑人照片,指认嫌疑人住处都没有去调查,案卷中嫌疑人竟然变成了证人还有证言)打砸财物没有任何一起认定,案发现场警方几乎都没有拍照,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前前后后打了60多次官司,公安局利用自己手中的霸权肆意伪造案卷,干扰司法审判,现在却大言不惭的让其见好就收!文昌市公安局领导也多次当面告戒当事人,如果下次再这样闹下去,就刑事拘留、判刑!!!
事到如今,三年多了,当事人辛辛苦苦花了7万多搞的小吃生意没有做到一个月就这样接二连三的遭人打砸无法继续维持生活,甚至连他被砸毁的财物责任都没有被认定!案发现场他拍了嫌疑人照片,指认了嫌疑人至今都没有做任何调查处理,更为可笑的是多起案件中的多个嫌疑人在派出所的乾坤大挪移运作下竟然在案卷中都莫名其妙变成了证人,还提供证词。当事人跑遍了相关部门;也给过省市主要领导写过信访件,给省委书记写过信访件,给公安厅长写过信访件;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也在2014年的3月17日在海南省信访局接待中心带着材料当面信访过海南省公安厅国章成副厅长,章副厅长当着公安厅信访处的陪同人员的面说,希望他以养家过生活为主,不要再瞎忙活,明确告知当事人他不会就其控告的材料做任何答复!事实确实如章副厅长所说,申诉材料收了,几个多月了当事人没有得到丝毫的反馈信息!2014年5月12日公安厅接访日,由公安厅副厅长韩精华亲自接访,接收了材料,听取了控告内容,当面承诺一定回去和公安厅纪委书记于建华沟通处理,但至今也石沉大海!
此后当事人多次到海南省检察院检举控告,拿到了四份信访回执单,都答复说归文昌检察院管辖,文昌检察院说归文昌市公安局管,文昌市公安局说它没有任何违法乱纪,有本事去公安部告!吴剑也先后三次到北京五部委上访,均被告知越级上访不予受理。
吴剑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相信法律,践行依法维权!可是文昌市公安局及其城南派出所参与伪造了当事人的5起打砸案的案卷材料!并几十次的向人民法院提交!而法院又徇私枉法的采信了这些证据!经历四级法院,前后六十余场官司,经历了文昌市人民法院,海南省一中院,海口市中院及海南省高院都有判决裁定,纵是怀抱相关法律法规,手握铁证如山的证据,但没有赢一场官司!甚至连没有开庭审理的驳回起诉的案件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都判其承担!如此一个小的摊位纠纷,警方不秉公办案,竟又能引起对公安系统行政诉讼多达六十余场!诉讼期间,公安系统作伪证,自相矛盾,根本站不住脚!
文昌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伪造了他的伤情鉴定,这个鉴定当时根本就没有做,后来他起诉后又PS他的伤情照片,将其提交到法庭。文昌市公安局虚假办理信访事项,伪造了信访相关批示手续。派出所伪造了第一次和第二次询问笔录,这些都是在当事人起诉后按文昌市人民法院提供的起诉状要点来做的虚假笔录,其目的是有针对性的掩盖真相。
吴剑在派出所内被殴打刑讯逼供,询问室内监控录像至今拒绝提供。法院在真申请后都没有协助调取!公安局纪检督查的书面调查结论是没有民警打人,也没有发现任何办案中的违法乱纪!在《海南特区报》《海南新闻》接连报道后,他多次找公安厅长李富林后公安局突然又说民警承认在派出所殴打过他!以此来换取其不要再到处上访反映问题!当事人所掌握的证据几乎都是文昌市公安局为应诉而仓皇中集体协作伪造后提交给文昌市人民法院的案卷材料。五个案件案发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在五个案卷中是相互颠倒混乱的,案号,批示手续全部造假,时间、案号、案由都是张冠李戴的,案发地照片很多不是现场照片。有的案件当事人报案了没有立案,有的案件还没有报案都已经立案且早已调查了,证人证言毫无疑问都是在其起诉后才做假的,有的嫌疑人证据其还没有提供给派出所,档案中记录早已经接受调查了!多个案件根本就没有真实立案调查,但每个案卷中都有案件重大复杂、延期办理的审批手续,而且这些手续都是假的。当事人的摊位被他人打砸,其是报案人,但在案卷中全都说其是违法嫌疑人,又把案情张冠李戴瞎编乱造,地点是错的,案情是错的,现场照片也是错的。给他的受案回执单上没有案号、没有公章、也没有受案民警姓名,在这些案卷中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文昌市公安局编造不出!吴剑认为,五起案件的案卷在当时根本就不存在,起诉后,为应诉才仓促伪造的,因案件多,时间久,又根本没有做任何调查记录所以才处处露馅!
吴剑案件走向何方,我们有待于关注。(于远) 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http://www.fzyshcn.com/minshengzixun/2016-06-22/12218.html
上一篇:理财师朱冀蕾:理财的五个阶段和五大定律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