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为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效期3年。
2015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中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重新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选,主要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四个维度,对企业知识产权产出导向、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专利实施情况、管理制度、投入、预警、纠纷应对等进行全方位的考评,入选企业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出。
海南海药和海口市制药厂一直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实施“质量为生命、创新求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经过多年的努力,海口市制药厂在知识产权领域也斩获颇丰,截止到2015年底共获得专利23件,其中发明14件,外观设计9件,公司还于2014年被认定为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基于上述骄人成绩,海口市制药厂积极申报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成功获得了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的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要求,在企业申报、省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家局审核并通过社会公示,最终确定海口市制药厂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被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国家及社会各界对海口市制药厂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肯定和信任,更是对海南海药创新实力和品牌实力的高度认可。海南海药会以此为契机,坚持秉持科技创新、产业报国的指导思想,打造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引领我国医药技术水平跻身世界前列。今后,海南海药将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着力提升自身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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